您好,我咨询合同纠纷,我租房子,一个月700,没空调,协商好了加50元安空调,合同租金一月上写的是加空调后的750,但是家具明确的包括了空调,并且我有与该公司员工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是有这个加50的协议,目前已经一周了都没安,还在推脱,我想请问他违约了,合同上没写他违约的惩罚,但我民事诉讼的话,有没有权利要求他全额退款,因为我只住了7天,并且7天都在催,我有催的证据。如果没有权利要求他全额退款,我还有其他什么权利呢谢谢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租赁合同中的“逾期交付空调”条款。该条款通常规定,如果出租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空调设备,则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提供了详细的证据表明存在关于增加空调费用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并且公司拒绝履行这一义务,那么您可能会主张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即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原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这将意味着即使您只住了一周,也应获得相应的补偿。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如无法继续提供空调),并且这种违约导致您无法继续使用房屋,您可以考虑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对方退还全部预付租金,同时还可以考虑是否需要对因延迟提供空调而造成的任何额外损失进行赔偿。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的法律原则和可能适用的具体法律规定。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因此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