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5月23日在北京祥云皮肤病医院挂号就诊,医生在没有问我是否有过敏使的情况下给我开药,也没有告知药物禁忌,导致我在服药后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请问医生有没有责任。我应该怎样维权,如果医疗坚定证实确实是药物引起的过敏,那么医院方面会对我进行怎样的赔偿,大概数值多少
2025-08-06 18:29首先,您有权要求医院对您的过敏反应承担责任,并且有权获得适当的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诊疗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患者的损害。如果您在医院接受治疗时遭受了严重损害,医疗机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医疗机构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间接损失。 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因为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具体情况、医院的责任程度、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