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我与村委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村委会在10之内帮我办理好建房手续,之后我以2间门面房成本价给村委会抵交地皮费,逾期本协议作废。至今5年多了,村委会也没办理好手续,本以为此协议早己过期作废了。前天突然得知村委会已经把当初协议中的房子以村委会的资产提交给法院要执行厅执行给他人。请问此协议还有效吗?协议中约定的有效期是沒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有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己经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如果被执行厅拔回我又该怎么办?谢谢您!
2025-03-13 23:2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由于村委会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为您办理好建房手续,导致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因此您有权要求撤销该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关于协议中的有效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协议的有效期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如果您认为协议中规定的有效期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无效或者变更有效期。 至于您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如果被告方对法院作出的执行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将进行审查。如果异议被驳回,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需要注意收集证据,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