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没有造成
2020-12-10 13:06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监禁或者管制: 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第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第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至十年以下监禁,可以并处罚金。 两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7条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