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死亡遗孀补助
2020-12-03 14:07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 48个月至 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公死亡的保险待遇(适用于新教师):因工死亡待遇: (一)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二)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