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为性格不合要离婚.可之前他把他家彩礼钱买的三金偷偷被着我拿走了.请问应该归谁所有.
10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而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在婚后还是在结婚后取得的,都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房屋、汽车等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共同经营的企业或者投资取得的收益等。 无过错责任。如果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如重婚、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负担的债务,除另有约定外,应当以共同财产偿还。 对于你提到的情况,即你的丈夫将婚后购买的三金(指黄金首饰)擅自带走,并没有明确说明这些首饰是哪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无法直接判断是否应归还给你。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与你的丈夫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同时,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