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精装公司工作上个月刚转正签定了3年合同,合同上说合同期间走需要赔偿3千元,然后这个合同他们公司都是一个模板,基本工资都是1600的副本合同与实际工资不一样,请问我走的话他们要我赔偿3千元而且扣留我半个月的工资合理吗
2019-08-14 16:26您好,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一是有专业技术培训;二是需保守商业秘密即有关竞业限制。除此之外,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而,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如援引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劳动者可以主张该约定无效而拒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