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登记离婚,男方过来抢孩子,把父母打了,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回答数:938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式等事宜。如果男方有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相关渠道举报,以便维护家庭权益和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22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51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