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在商场弄了一个档口卖小吃的,之前老板说的是免费给我们两个月的试期限,后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开始抽点,百分之二十,这个商场是十天才发一次工资的,还说一年要两万的押金,他们是从我们这十天的工资里面就扣走了一千,扣到够两万为止,现在生意越来越差,资金周转不开了,所以想撤了,可是老板不让走,怎么办啊?
2024-08-23 09:5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商业合同。首先,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如果商场没有明确告知员工需要提供保证金或其他条件才能开店,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其次,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商场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损。 此外,您提到的押金问题也需要注意。一般来说,押金的收取应该符合法律规定,且应与服务费或使用费用相匹配。如果商场要求的押金过高,或者未及时退还押金,也可能涉及违约责任。 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收据等文件,以证明商场的行为违法。 协商解决。尝试与商场进行沟通,了解其真实意图并寻求解决方案。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您认为商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考虑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但请注意,由于具体情况复杂多变,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