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今天我向公司交了离职报告 我是1月7日开始上班的 没有签写劳动合同 1月4日面试时 院方向我说明的是保底3000元/月 试用期两个月 转正后底薪1800元/月+奖金绩效 我同意后 双方都在面试通知单上签字了。并没有和我说自行离职底薪是1800元/月+奖金绩效 今天我交了辞职报告后 院方让我当天就走 还说跟我说过自行离职的这些待遇 本人根本就没有听说 院方把面试通知单拿出来 上面多了一行字 而且还有院长的签名 但是这跟我面试的时候根本就不一样 这种情况要按照什么赔款申请呢
2021-01-31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