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写的男方名,婚后公婆自愿拿现金一次性付清房款,没有借条,属于赠与夫妻的共同财产嘛?
2025-07-27 09:2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归属存在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公婆是出于善意,并且愿意无偿支付购房款给女方,那么该笔款项可能被认定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而非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贡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婆所付出的购房款可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但是,最终是否构成赠与需要具体分析购买房屋时的动机和当时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相关证据的支持。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