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通民政协议离婚,男方不抚养孩子,女方当时同意,二年后,女方要求男方支付抚
23天前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已经书面形式确认了这个决定,则应该按照协议执行。但是,即使双方同意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无论孩子是谁的孩子,都应给予相同的抚养和教育。此外,《民法典》也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所以即便不是亲生父母,也有必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的妻子想要男方支付抚养费,你需要确保你丈夫确实有支付能力,并且他愿意履行这个责任。同时,你也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的妻子确实是同意你支付抚养费的,以及你们之间存在经济上的联系。 最后,你应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委托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律师来处理这个问题,他们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支持,以确保你能够获得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