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振安区的一名女士,想咨询一下我想起诉离婚,女儿9毛岁,7周岁,除了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在他打我的时候丢了)啥都没有,他打我也没有医院证明所谓的家庭暴力,我跟他确实感情破裂了,但是他执意不肯离婚,还威胁我(也没证据)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婚我该如何离,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顾律师帮我解决,因为我啥也不懂啊!可以给我个建议吗?
2024-11-21 15:28尊敬的读者。 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您无法自行处理这些事务,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协助。 在离婚过程中,您可能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双方情况的相关文件。此外,您还需要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具体事宜,包括孩子的居住地、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安排。这将涉及到对孩子的最佳利益的考量。 关于“家庭暴力”问题,中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有明确的规定,即任何一方都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提出离婚请求。因此,即使没有医院证明或其他证据,您仍然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到这一点。 最后,无论您选择何种方式处理这个问题,都应当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