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是公办幼儿园园长,比较任性。她克扣了园里在编教师五年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共一百一十万全部用于购买本园消防设备和监控设备了。教师举报到了中央巡视组,她又让会计用假帐应付纪委暂时过了关。她现在有点后悔,她违法么?有什么责任?会有什么处罚?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克扣教职工的薪酬,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该行为也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等犯罪行为。 对于您朋友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其次,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取证。 对于如何处理,建议您帮助您的朋友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此外,如果您的朋友愿意配合警方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也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最后,无论结果如何,希望您的朋友能够吸取教训,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