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请教一个问题吗?领证前首付,宁波买房80多平,贷款买的,还贷中,购买还没满两年,房产证上我老公妈妈份额49,我老公51。如果现把我老公所有份额转让给我,他妈妈不变,要缴纳费用吗?还有,以后如果离婚的话,我能分得一半的房子吗
2025-08-02 01:42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您想把配偶的份额转让给自己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您和配偶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其次,如果您希望获得房产的一半,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该房产已经满两年; 您与配偶之间的协议; 法院判决。 以上三点都需要证明,具体操作需咨询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或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进行了解。 最后,关于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问题,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请您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或律师。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