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受受彩礼十四万 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确有三个月以上同居生活 后因感情不和分居 现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女方主张可以依法返还 但是由于当时女方随嫁带过去了六万块钱的嫁妆 和三万块钱的现金 在返还数目上双方产生矛盾 故而向您求助咨询 在返还数目上给些建议 谢谢
20天前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重要象征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彩礼应当以实际交付为准,且应符合公平原则。 对于你的情况,虽然你们之间存在了三个月以上的同居生活,但并未进行正式的结婚登记,因此无法认定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彩礼是否应该返还,主要取决于当地地区的习俗和法律规定。 在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方面,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解决,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 同时,提醒你在今后的生活中注意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法规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