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作为律师的你们!能告诉我找到劳动局,像这样的情况劳动局会受理吗?我能得到劳动局的帮助吗?我一个女孩子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们厂只是个小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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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开除赔偿问题: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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