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苏无锡以租代购了一辆二手车,首付了两万四,当时上的是他们租赁公司的户 您好,我在江苏无锡以租代购了一辆二手车,车总价是八万二,首付了两万四,当时上的是他们租赁公司的户,打完款后转到我名下,这个月十五号该打第二笔款了,是3444.39元,但是由于我自己的身体原因住院了就逾期了五天左右,而且我也是提前跟他们打了招呼的,他们公司也说可以推迟两天,但是昨天晚上这个公司找第三方悄悄的把车偷回去了,而且是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这应该如何处理呢?
2017-11-25 12:37首先,需要看贷款合同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处理。没有约定一方到期未还款的处理方式,其行为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属无权占有,依法应当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虽然将车辆开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贷款公司依然可以主张到期不还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及时还款和承担违约责任;最后,扣车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但自己也有一定过错,其不但多次未能按时按期还款,且在也未能主动、积极与该公司沟通协调,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