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庭主妇没有工作,丈夫有工作,月薪5000。他因为信用卡逾期所以无法再申请贷款,婚内因生活费和扶养孩子需要钱,便用我的名义申请了贷款,谈离婚的时候,丈夫要求婚内产生的生活费和扶养孩子产生的贷款债务让我也平摊一半,这个合理合法吗?他的工资有时几个月才发一次,而且工资的用途大多数都是拿去还他婚前婚后瞒着我赌博欠下的债去了。不然我也不会因为生活费而去贷款
2017-11-24 12:10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