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今年2月底在市里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交了定金2万元,一个星期后签了合同,但是当时由于房子是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让原房主办不动产证,后来查到小区土地在归属方面有问题就一直没有办下来,期间因为原房主银行贷款到期一直在催还款,原房主就和我们商量先付个首付款,后面的钱就等能过户办不动产证的时候付,也立收据合同了,现在房子可以过户了,但是原房主态度大转变,要和我们谈条件,不然不给过户,由于我的银行贷款3个月期限马上就要到了,所以很着急。请问原房主现在的要求合法吗???
2021-07-0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