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依照国家土地规划拆迁,现在已经分房入住两年,没有房产证,只有当时拆迁时签的协议名字是我公公的名字,所以这几套房子每次交水费都是我公公名字,我公公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一结婚,儿子也就是我老公,我们也已经结婚有两个孩子了,今年上半年我婆婆去世,在老家习俗入土为安,没有火葬,也没有开死亡证明,我公公最近提出他要准备再婚,在找一个对象,据了解现在俩人电话联系相处快两个月,俩人有好感,我作为儿媳妇,想为自己利益方面出发维权,以怕以后有矛盾,第一,以上情况下我公公能和这个女的领结婚证不会。第二,如果他们共同生活,这个房子有没有那个女的继承权,第三,如果我公公先去世,剩下那个女的我们有没有义务去养
2017-11-06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