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 我和前夫是异地婚姻,我四川泸州人,前夫阆中人,但是他一直在重庆生活!我们与2016.11.14离婚。共同生育一个儿子,今年2岁了,我们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内容是~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2000抚养费,按月支付!但是前夫拿了离婚证后,不给扶养!也从来不曾过问看望过孩子!我可以变更孩子名字么?孩子从出生就一直随女方在女方家生活!如果我要起诉他给抚养费,需要准备些什么,因为对方不接电话,还无数次拉黑微信!
2021-04-20 11:1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月工资的百分之20到百分之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