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弟弟13岁半,暑假期间和我姐姐,姐夫,爸爸一起去西藏工地上去,我弟去帮我姐姐给工地上的人煮饭,打点杂!到的第二天工地上的管理员就叫我弟去工地上打杂,我弟在工地上一不注意就触碰到钢丝绳,左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三根被搅断两节关节,第二节关节被截了,现在正在治疗阶段,目前还不知道手指连接手术成功没!请问我该怎样和公司的人谈判,该要多少赔偿,私了该赔偿好多呢?按照规定该赔偿好多呢?
2021-05-31 11:14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