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6年,孩子5岁,我是女方,一直没工作。跟老公长期两地分居,经济上我全靠父母接济,老公从未给过我和孩子任何生活费。现老公名下有两套房,虽是婚后买的,但是是他父母出资全款,房产证上也没有我的名字。但事后老公已个人名义从银行贷款五六十万还了房款。具体贷款数额我不清楚。两套房子装修我娘家出资七八万,但很多花销已找不到凭证。孩子从小一直跟着我。我想知道我离婚后能得到什么?
2021-05-22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