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的朋友(不熟)代养(寄养)狗只,协商寄养完毕收取适当寄养费,养方口头交接说狗只温顺不咬人,但在寄养期间不小心被该狗只咬后受伤,接受免疫球蛋白注射¥1399/针,后续狂犬疫苗每周一次共3周,60元/次。发生事故后养方曾微信联系寄养方商议,寄养方没就事故道歉还在进行含有取笑成分的语气交谈,并不在意狗只伤人的后果与严重性。现在寄养方不想付责任,只想支付600当寄养费(或包括当被咬赔偿),养方不接受,希望寄养方道歉并付2000作为精神损失费等(包括注射免疫球蛋白,狂犬疫苗,寄养费)。双方就此协商无果。请问寄养方/养方责任该如何分配?报警派出所会受理吗?
2017-02-23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