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一年合同,在工作满八个月的时候,所在园区撤场,公司安排我去来回四个小时车程的地方上班。本人拒绝,公司让我提出离职。公司人事说:给你安排的地方你不去属于你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可以申请个人离职。 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考虑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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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辞职,并且有相应的赔偿的,建议协商或者直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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