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问题:姓余,七十多岁,是一名低保户,诉讼关于孙女抚养事宜,孙女8岁,原经法院判决我儿子抚养,女方每月支付5百元,现因我儿子酗酒吵闹家暴问题严重,经常赶走家人无处安身,恐吓无助,现上诉要求孩子由女方监护,并追究家暴者刑责。谢谢答疑!
2017-11-10 23:5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抚养费数额问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