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江苏人,我在中山工作,四年前我以夫妻共同名义在中山买了一套房,房贷收入证明,首付,供房都是我一人在承担,男方没有尽一点义务,买房一年后终于感情破裂离婚了,房子经双方同意,法院是将各自的份额判给了儿子,儿子现虽满20岁,但没有供房能力,一直是我连续在供房,现物业通知我可以去理办房产证了,请问律师房产证上可否写我跟儿子的名字??如果只写儿子的名字银行抵压是否有问题?
回答数:377
只能写您儿子的名字,是否加名建议联系当地的房管局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679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07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