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方便的话直接短信回复好么,我们家去租房子,这个房子是一家公司的房,已经租给了一个人,那个人不租了,要搬走,留的电话号码,我们打过去后,说到租金,他说一万二,因为我们是农村的,说的一万二我们以为是年租金一万二,后来我们就跟这个公司谈,也没有意识到是月租金,我们就手写了收条,付了押金500元,大学十分钟后我们了解到是月租金,因为我们的生意才刚开始,不能租这么贵的,就跟她说退押金,她说给公司了,一直沟通到现在也没有把押金退还给我们,请问我们这个押金可以退么?收条是8月20号写的
15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出租方达成的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是月租金,而不是年租金。在收到押金时,出租方并未告知押金将用于支付一个月的房租,而是声称押金会全额退还给您。因此,基于此情况,您可以要求出租方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即月租金标准退还押金,并且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利息损失。 关于收据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收据应该包含以下信息。 -收款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服务或商品的详细描述 -单价和总价 -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 -收款日期 -退款政策(如果有)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押金并补偿利息损失,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收据、通话记录、邮件往来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双方之间可能存在纠纷,建议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