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2002年经人介绍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楼窑村的冯海兵结婚,因他常年在外打工,公婆姑姐从中挑拨我们家庭的分歧,常年搞得家庭不合夫妻感情本来就没什么基础,在经过种种曲折更加雪上加霜,我在2011年一气之下回了我贵州老家,我前夫从没去接过我。在两年前我跟他沟通过我们协议离婚他不同意,他姐姐说要拖死我就是不跟我签字离婚,现在我想通过法院经过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办?
2021-08-02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