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己经七十多岁,儿子儿媳有债务案未解决,把两个五岁的双胞胎儿子丢给我带,我己带了半年时间了我实在是带不动了,也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养这两个孩子,儿媳跑了不见踪影,儿子要出去打工挣钱,这个债务也是借我老俩囗的钱(二十万)给他们买了经济实用房,儿媳不想还,还闹离婚想把房子分了,无奈之下我家老头起诉到法院,现儿子愿意把房子抵债,儿媳不同意也不还钱又不管小孩,现债务这事由法院来判,但两个小孩又是个问题没人管,请你们律师给我想个办法来解决这两个小孩,孩子的母亲有没有责任抚养这孩子,怎么样找她,她是外地人户口又不在成都,就跟刁民似的,一点又不讲道理,拜托你们律师帮帮我吧。谢谢!
2024-12-04 09:0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面临的情况比较复杂。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赡养费的问题,建议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对于债务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债务。 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保护和抚养的义务。因此,即使没有正式的抚养协议,父亲也有责任照顾和抚养您的孩子。如果您担心对方可能不愿意履行这一义务,可以寻求其他人的帮助或者在必要时聘请律师介入处理。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