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做担保15万元。借款人未偿还。银行于1月起诉,本人及另外一个担保人偿还10万本金,剩余两万多本金归借款人偿还,并在银行签约保证书。后借款人继续逾期。本人于7月偿还所有本金及利息罚息。还剩4000余元诉讼费要求银行联系另外一个担保人偿还。之后现在11月突然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方才联系银行,原因为银行联系另外一担保人说其不愿意偿还4000余元诉讼费及律师费,逐直接报给法院。期间7月至今,银行从未联系过本人,在不确定本人是否愿意还款的前提下,直接报送法院,影响本人征信,银行是否有责任,能否要求银行撤销本人问题征信。(因本人前后已偿还大部分贷款,如果银行联系我,我肯定会偿还!)
2017-11-06 21:05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行政主管机关或其他单位的具体办事流程,为更好的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咨询银行,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