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结婚七八年,没有小孩夫妻感情越来越恶化,去年五月彻底破碎,现在已经分居一年,女方决定离婚不想拖拖拉拉,男方不同意,即无心和好也不爽快离婚,因为女方是吉首的,结婚后两人一直在岳阳工作,男方是益阳的,女方户口全部迁去益阳了,除身份证其他证件都在男方家里,现在男方不同意离婚,有意拖拉,女方该怎么办,一年前有请律师跟男方协商离婚的事,但是因女方证件不齐全所以拖了一年多时间,麻烦律师事务所的好心人帮帮忙,先谢谢了
2021-06-28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