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就是我现在跟着一个有婚的男人,他与他的妻子生了一个女儿有七岁,分居五年,没有离婚。村长证实过。我与他在2016年6月份生了个儿子。我们两个没有办任何证明。我现在想跟他分手。孩子我想带到自己身边,而我现在在家里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包括家里会受到什么牵连吗?会罚款吗?大概多少?我可以把孩子户口上到我哪里吗?
2021-07-1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