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性别女,28岁,和我老公于2010年相恋,于2015年12月领证结婚,没有办酒席,无小孩,2016年11月我查出尿毒症,男方及其家里人就冷落我,逼着男方跟我离婚,2017年1月我进行了肾移植手术,男方没有出过一分钱,没有给予照顾,陪伴,没有任何的精神安慰,如今我还未完全康复,他们又找我离婚。男方26岁,有正式工作,但无房产,有一辆10万不到的车,其父也是正式工作,在长沙有两到三处房产,我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想找个律师帮忙。
2021-07-2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