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我机动车和一辆电动车碰擦,对方横穿马路,膝盖有擦伤,我现在车被扣了,对方要我赔5000块的误工费,不然不处理这事情,宝山分局交警支队的警官的说,要双协商同意,可以走简易程序,可以出责任认定书,然后放车,双方有异议就要走一般程序,那车要被扣40天。我看网上说责任认定书是10天内出,不需要双方签字,到底哪个是对的?这样拖到40天对方医药费、修理费都可以走我的保险赔,什么损失都没有,我的车倒是被扣40天,这40我用不了车对我上班影响很大,怎么样才可以快点拿车?
2021-07-1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