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住的小区有20年了,住在一层,公共下水管道堵了,物业来人把主管道通了一下,暂时好了,能用10天左右,然后又堵了,这样情况发生了3次,我说让物业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来修理,物业说被上一届物业用来修理房顶了,现在不够百分之三十了,不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让我们1—6层的业主自己掏钱,物业来修理,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就是想问您一下,开发商有没有责任,20年管道就堵成这样了,是不是当时偷工减料呢?小区里不止我一家,据听物业说有30多家都堵过。谢谢!
2020-10-27 12:58根据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应对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的义务。下水管被堵造成了损失,首先要弄清楚下水道被堵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如果是因为下水管年久失修,物业公司又没有及时发现维修,使得业主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造成了溢水,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履行合同所约定的维修义务,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例如将一些垃圾扔进下水管影响水管正常排水,那么就应该由楼上业主来赔偿。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如果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没有怠于履行及时发现故障并维修的义务,那么物业公司就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