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45岁,女34岁,结婚七年半。育有一子四岁,一女一岁。两个小孩从出生起就同妈妈住在外公外婆家,由妈妈和外公外婆带大。有两处房产和三台车子均是婚后购买,其中一套房子和一个汽车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女方于13年和16年因怀孕生产未工作。男方16年7月份被公司辞退后10月份开店创业,交由女方打理。11月份回老家后一直不闻不问,也从未给带孩子的岳父岳母打过一个电话询问孩子情况。今年7月份,男方怀疑女方出轨,打了女方后,要求离婚。男方从去年被辞退后一直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家中只有一个愈70岁身体不好的父亲。女方有工作,且父母50出头身体健康,尽心尽力带两个外孙。女方不清楚男方具体有多少财产。
2021-06-15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