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我妈给别人当保姆去接雇主小孩的时候脚摔骨裂了,去检查三处骨裂三个月还无法下地走路,雇主当时只给了五千块当做医疗费,我想问一下一般这种情况五千是不是也太少了,我妈目前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正常走路,那么多个月的时间都没收入,而且以后肯定会有后遗症,重活累活肯定是不能做的。那么我们应该向雇主索要赔偿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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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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