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19 我们2014年结婚时均为二婚有一房产是我现太太同她前夫名字当时没有过户因为她沒钱还她前夫,我们结婚三年后我还完她所有欠前夫钱及房贷同尾款后她前夫才将产权过户我现在太太名下现在房产证我太太一个人名字现在房子婚后增值四百万如何分割
14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婚姻关系中财产归属和增值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应视为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及的房产,由于该房产是在您与现任妻子结婚之前取得的,并且双方未对房产进行明确约定,因此通常认为该房产属于您个人所有。但是,在您的现任妻子为该房产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或首付款的情况下,该房产的部分价值可以算作是您对家庭的贡献。 关于增值部分(即四百万元),如果这部分增值是由于您和现任妻子的努力工作或者投资带来的,那么这部分增值应该属于你们共同所有的。因为这属于您们夫妻二人之间的收益,而非仅属于您一方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观点基于一般的法律解释和常识性原则,并不适用于所有人的情况。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协议来确定。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