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去年我想把我现在的住房卖了,换一个大点儿的房子。中介给我找了个买主。60多万块钱。他给了我4万块钱押金。签订了合同。后来房价涨了,后来房价涨了,我卖了房子,不够我买大房子的钱。我就提出来不卖了。我也同意双倍返还定金。他不同意。让我包赔他的损失。最后把我告到法院,法院判我返还定金,还有卖房款的10%。都加一块,一共11万多。我也没有工作。因为卖房跟我们对象离婚了,房子归了我。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到了执行厅,执行厅说我要没有钱就拍卖我的房子。我就这一套住房,法院能卖我的房子吗?另外,我要是先想办法借点钱,先还他4万块钱定钱。剩下的钱等我还有一年多就退休了,我再拿退休钱还他行吗?如果真的要拍卖,到了那时候我要再想办法还钱行吗?谢谢律师。
2024-11-25 04:02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定金和违约责任的问题。在您的案件中,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双方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并且是否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定金。此外,还需要考虑您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支付剩余款项和偿还借款。 关于法院判决要求您返还定金和剩余款项的比例,这取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买卖合同中明确了定金和违约责任的规定,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这些规定来判断应如何处理您的还款事宜。 至于是否可以申请延期还款,这通常需要您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有困难无法按时还款,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延迟还款的要求。 最后,关于拍卖房屋的事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法院才会进行拍卖。因此,在您有能力还款的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拍卖您的房产。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沟通,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请您保持积极的态度,努力争取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