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上班,一切正常,今天第五天,组长直接说我不用来了,这样我可以拿到工资吗,他们会赔付吗,如果可以的话得去哪办理,他也没告诉我去哪领工资
2019-07-06 10:09对方属于无故开除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