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后,离婚协议书是签房产过户给孩子,离婚后老公迟迟不办,我离婚以后一直寄居姐姐家,因为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孩子跟爸爸住在一起在我们原来住的地方,现在我想要申请公租房子,就把房子过了孩子,孩子现在大学毕业可以自立了,她爸爸不同意过给孩子这样子可以怎么办?
22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前夫离婚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过,如果您希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且想让房产证上的名字由您变更为您的孩子,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评估自身情况。首先,请确保自己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条件,例如收入水平、家庭人口等。 协商与沟通。建议与前夫进行深入的沟通,尝试了解他的态度和想法。如果他愿意配合变更房产证的名字并同意让孩子使用该房屋,则可以进一步商讨具体的细节,如如何办理更名手续以及何时完成这些手续。 法律途径。如果您无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介入,以保护孩子的利益或者维护双方之间的协议。 委托专业人员协助。如果您觉得自己处理起来有难度或时间紧迫,也可以考虑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 最后,记得在任何决定之前,都要充分考虑自己的权益和孩子的需求,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和选择。祝您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