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威胁罪立案标准怎么赔偿对方

2019-08-1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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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恐吓威胁罪不能算是一个罪名,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刑法中却没有对威胁恐吓进行一个罪名的表述和对相关量刑的说明,但实际上已经有了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规定在寻衅滋事罪中,相关的立案标准也可参照寻衅滋事罪的标准,如果是情节轻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寻衅滋事案的立案追诉标准: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按照寻衅滋事的立案追诉标准,同理可知,恐吓威胁他人的,使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或者致使他人精神受到严重影响的;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情形的,可以追诉。   三、恐吓罪如何处罚   1、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19-08-15 22: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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