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期间,公司说 国家规定产假98+15天(难产),南京市的规定30天不需要强制执行的,是这样吗
2025-04-15 07:00您好!关于产假的问题,中国法律规定产假为98天加15天晚育假。晚育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晚育者,即男职工年满45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或女职工年满42周岁以上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南京市对于晚育假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确认,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的争议和纠纷。如果您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