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现在的老公是二婚,育有一女,男方带着他前妻生的儿子和我们一起生活已经有十多年了,男方经常有家庭暴力,如果现在我们离婚,我可不可以要求他赔付我养育他儿子这么多年的付出和费用,
2024-11-02 00:3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现任丈夫已经结婚,并且生育了一名子女,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具体到您提到的“男方带着他前妻生的儿子”,这可能涉及到您与前任丈夫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对于前夫所生之子的抚养权归属,应由双方协商决定或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首先与前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态度及意愿,然后再做出决定。同时,考虑到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最好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