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婚姻不理想,妹夫好吃懒做,已分居好几年未联系,他们有一个6岁大的儿子,妹夫从来没有支付过抚养费,一直都是妹妹在外打工,隔三差五找我妹妹伸手要钱,现在小孩在妹夫父母家带着的。小孩户口上在妹夫家,妹妹户口未转移,现我妹妹想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扶养权。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盼复!谢谢
2024-07-30 00:53关于您妹妹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她与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存在破裂并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时,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经济补偿。 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你们之间沟通困难、经常争吵等事实性的材料;其次,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咨询师或者婚姻顾问来帮助您分析情况,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指导;最后,在起诉之前,您可以先尝试与您的妹夫进行协商,看看是否能达成一致的协议,以避免因离婚而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及时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你方主张的证据,以及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和需求,尽量为他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