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份有人借走我四千元,当时答应给我高利息,所以直接在欠条上写了到二月份还款本金八千元,也就是两个月给了我四千利息。可是当时为了方便出借人写了我朋友的名字,因为是他老乡。谁知道对方到今天为止没还一分钱,那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起诉要到我的本金和合法利息,我朋友答应和我一起去起诉。
回答数:337
可以起诉,但是利息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收取,超过部分法律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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