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先生外面借高利贷,现在法院把我们仅有的一套房子查房了,我在家带孩子没有经济来源,大女儿读七年级,二女儿残级,小儿子六岁,公公托小姑子照顾。可以申请法院把房子还给我们住,我先生个人债务应该个人承担吗?
2025-07-30 20:3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丈夫外借的高利贷属于非法集资或者诈骗等违法行为导致的债务,那么该债务应当由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承担。但如果这些借款是合法且合理,那么该债务应由您和您的丈夫一人承担。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大女儿读七年级,二女儿残疾,以及小儿子六岁的事实,这可能会影响法院对财产的分配。建议您及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