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男方,离婚两年了,协议离婚时给女方两万元,俩个女儿一人一个,现在女方要求复婚我不同意,家里父母同意,现女方说要不复婚要不给钱,像这样,我需要付抚养费吗?
2025-01-03 10:43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子女的抚养权和赡养费用等事宜,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此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未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况,否则您不应被强制支付抚养费。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而言,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或变更协议中的抚养条款。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行事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